偶然防卫(如暗巷杀机案):
防卫认识不要说(结果无价值论):只看客观结果没产生坏结果,直接无罪。
防卫认识必要说(行为无价值论):主观有恶意、客观有坏行为但无坏结果,定故意杀人未遂。
假想防卫(如雨夜黑伞案):
主观层面:存在事实认识错误,直接阻却故意。
最终定性:根据“一般人的理性判断”审查,定过失犯罪或认定为意外事件(无罪)。
特殊防卫(如反击真实抢劫):
适用条件:面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。
审查逻辑:代入“事前防卫标准”,不苛求精准武力计算。
最终定性:行使无限防卫权,直接在“不法”阶层阻却违法,绝对无罪。
复习路过这里……整理得真清楚,改天借我抄抄笔记呀(不是)。